为营造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简化留学人才引进办理流程、理顺留学人才引进申报程序。
上海自2017年3月10日起新政取消了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作为留学人才引进前置条件的工作要求。留学人员可根据工作生活实际需要分别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和留学人才引进。需要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的,直接去各区人力社保局或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即可。
同时,用人单位既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留学人才引进,也可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属各委、办、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市属科研院所等市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在市人才、双高人才、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存档的单位,也可向这四家市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