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及所涉及的考试与招录次数有所调整,同时也调整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具体如下:
(1)新政会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同时,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前置核准备案,分类减省办事程序。
针对事业单位公开集中一次招录成绩有效期的定义,市人社局表示,一次招录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是指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依据集中笔试成绩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并按照一定比例直接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应聘相应岗位,不再进行笔试。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